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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量实验室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一、实验室负责人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2.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请、招标和采购;

3.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4.实验室文档管理;

5.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制度、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6.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7.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二、仪器设备管理员

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三、化学试剂及低值耗材管理员

1.负责化学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3.负责化学试剂和耗材库房管理

(二)实验室管理办法

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2.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3.实验室开放时间为上午8:30-12: 00,下午1:30-5: 30,加班可预先提出申请,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4.实验室门禁授权要求:校内师生;通过西湖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获得实验室区域内至少一台仪器的独立操作资格;严禁代人刷门禁。

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需培训授权后才能预约使用开放设备,并严格按照预约准则预约设备;非开放设备使用请联系实验室负责老师,经同意后方可使用;无论是否为开放设备,有登记本的设备实验完后都需要如实登记;严禁代人预约仪器;如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请及时联系设备管理员。实验室设备租借按程序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

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24小时以上预约登记。

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9.违反实验室制度,发现1次邮件通知课题组负责人,发现2次依严重性禁止实验室准入3个月及以上。

(三)实验室区域行为规范

1.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储存食品、饮料等个人生活物品;不得做与实验、研究无关的事情。

2.整个实验室区域禁止吸烟。

3.未经实验室管理部门允许不得将外人带进实验室。

4.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应对措施,清楚急救箱、灭火器材、紧急洗眼装置和冲淋器的位置。铭记急救电话119/120/110。

5.保持实验室门和走道畅通,最小化存放实验室的试剂数量,未经允许严禁储存剧毒药品。

6.离开实验室前须洗手,不可穿实验服、戴手套进入餐厅、图书馆、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

7.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结束后实验用具、器皿等及时洗净、烘干、入柜,室内和台面均无大量物品堆积,每天至少清理一次实验台。

8.实验工作中碰到疑问及时请教该实验室或仪器设备责任人,不得盲目操作。

9.做实验期间严禁长时间离开实验现场。

10.晚上、节假日做某些危险实验时室内必须有二人以上,以保实验安全。





(四)化学品的储存保管

1.所有化学药品的容器都要贴上清晰永久标签,以标明内容及其潜在危险。

2.所有化学药品都应具备物品安全数据清单。

3.熟悉所使用的化学药品的特性和潜在危害。

4.对于在储存过程中不稳定或易形成过氧化物的化学药品需加注特别标记。

5.化学药品应储存在合适的高度,通风橱内不得储存化学药品。

6.装有腐蚀性液体容器的储存位置应当尽可能低,并加垫收集盘,以防倾洒引起安全事故。

7.将不稳定的化学品分开储存,标签上标明购买日期。将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品试剂分开储存,以防相互作用产生有毒烟雾、火灾,甚至爆炸。

8.挥发性和毒性物品需要特殊储存条件,未经允许不得在实验室储存剧毒药品。

9.在实验室内不得储存大量易燃溶剂,用多少领多少。未使用的整瓶试剂须放置在远离光照、热源的地方。

10.接触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工作服,戴防护镜,穿不露脚趾的满口鞋,长发必须束起。

11.不得将腐蚀性化学品、毒性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保存在一起,特别是漂白剂、硝酸、高氯酸和过氧化氢。



(五)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

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专门库房中,与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随用随领,剩余及时退库。

4.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库房应当配备防盗、防火、放水设施。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库房。

5.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标志明显的“毒物”字样,并使标志向外。

6.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任何领用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者,必须持有主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

7.剧毒物品要双人双锁专柜(保险柜)保管,领用时需负责人批准,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该工具不得兼作他用。库内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固体状态的允许盛放于木制容器内,但容器内应衬以结实的厚纸外用铁条密封。称量工作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剧毒化学物品库。

8.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9.剧毒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实验装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剧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物品。剧毒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剧毒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10.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11.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六)电的使用

1.实验室内严禁私拉电线。

2.使用插座前需了解额定电压和功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插座。

3.插线板上禁止再串接插线板。同一插线板上不得长期同时使用多种电器。

4.大型仪器设备需使用独立插座。

5.不得长期使用临时接线板。

6.节约用电。下班前和节假日放假离开实验室前应关闭空调、照明灯具、计算机等用电器。即使在工作日,这些用电器没有必要开启时,也要随时将其关闭。











(七)水的使用

实验室用水分为自来水、纯水及超纯水三类。在使用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节约用水,按需求量取水。

2.根据实验所需水的质量要求选择合适的水。洗刷玻璃器皿应先使用自来水,最后用纯水冲洗;色谱、质谱及生物实验(包括缓冲液配置、水栽培、微生物培养基制备、色谱及质谱流动相等)应选用超纯水。

3.超纯水和纯水都不要存储,随用随取。若长期不用,在重新启用之前,要打开取水开关,使超纯水或纯水流出约几分钟时间后再接用。

4.用毕切记关好水龙头。













(八)液氮的使用

液氮常用作制冷剂。制冷剂会引起冻伤,少量制冷剂接触眼睛会导致失明,液氮产生的气体快速蒸发可能会造成现场空气缺氧。使用和处理液氮时应注意:

1.戴上绝缘防护手套。

2.穿上长度过膝的长袖实验服。

3.穿上过脚踝不露脚面的鞋,戴好防护眼镜,必要时戴防护面罩。

4.保持环境空气流畅














(九)仪器、设施、器具的使用

1.玻璃器皿

正确的使用各种玻璃器皿对于减少人员伤害是非常重要的。实验室中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玻璃器皿。对于不能修复的玻璃器皿,应当按照废物处理。在修复玻璃器皿前应清除其中所残留的化学药品。

实验室人员在使用各种玻璃器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橡皮塞或橡皮管上安装玻璃管时,应戴防护手套。先将玻璃管的两端用火烧光滑,并用水或油脂涂在接口处作润滑剂。对粘结在一起的玻璃器皿,不要试图用力拉,以免伤手。

(2)杜瓦瓶外面应该包上一层胶带或其他保护层以防破碎时玻璃屑飞溅。玻璃蒸馏柱也应有类似的保护层。使用玻璃器皿进行非常压(高于大气压或低于大气压)操作时,应当在保护挡板后进行。

(3)破碎玻璃应放入专门的垃圾桶。另外在放入垃圾桶前,应用水冲洗干净。

(4)在进行减压蒸馏时,应当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如有机玻璃挡板) ,防止玻璃器皿发生爆炸或破裂而造成人员伤害。

(5)普通的玻璃器皿不适合做压力反应,即使是在较低的压力下也有较大危险,因而禁止用普通的玻璃器皿做压力反应。

(6)不要将加热的玻璃器皿放于过冷的台面上,以防止温度急剧变化而引起玻璃破碎。


2.真空泵

真空泵是用于过滤、蒸馏和真空干燥的设备。常用的真空泵有三种:空气泵、油泵、循环水泵。水泵和油泵可抽真空到20~100mmHg,高真空油泵可抽真空到0.001~5mmHg。使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油泵前必须接冷阱。

(2)循环水泵中的水必须经常更换,以免残留的溶剂被马达火花引爆。

(3)使用完之前,先将蒸馏液降温,再缓慢放气,达到平衡后再关闭。

(4)油泵必须经常换油。

(5)油泵上的排气口上要接橡皮管并通到通风橱内。

3.通风橱

通风橱的作用是保护实验室人员远离有毒有害气体,但也不能排出所有毒气。使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化学药品和实验仪器不能在出口处摆放。

(2)在做实验时不能关闭通风。

4.温度计

温度计一般有酒精温度计、水银温度计、石英温度计及热电偶等。低温酒精温度计测量范围-80℃ ~ +50℃;酒精温度计测量范围 0℃ ~ +80℃;水银温度计测量范围 0℃ ~ +360℃;高温石英温度计测量范围 0℃ ~ +500℃,热电偶在实验室中不常用。实验室人员应选用合适的温度计。温度计不能当搅拌棒使用,以免折断、破损,导致其他危害。水银温度计破碎后,要用吸管吸去大部分水银,置于特定密闭容器并做好标识,待废化学试剂公司进行处理,然后用硫磺覆盖剩余的水银,数日后进行清理。

5.气体钢瓶

钢瓶内的物质经常处于高压状态,当钢瓶倾倒、遇热、遇不规范的操作时都可能会引发爆炸等危险。钢瓶压缩气体除易爆、易喷射外,许多气体易燃、有毒且具腐蚀性。因此钢瓶的使用应注意:

(1)正常安全气体钢瓶的特征:

①钢瓶表面要有清楚的标签,注明气体名称。

②气瓶均具有颜色标识。

③所有气体钢瓶必须装有减压阀。

(2)气体钢瓶的存放:

①压缩气体属一级危险品,尽可能减少存放在实验室的钢瓶数量,实验室内严禁存放氢气。

②气体钢瓶应当靠墙直立放置,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应当避免曝晒、远离热源、腐蚀性材料和潜在的冲击;同时钢瓶不得放于走廊与门厅,以防紧急疏散时受阻及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

③易燃气体气瓶与助燃气体气瓶不得混合放置;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室外,并放在规范的、安全的铁柜中。

(3)气体钢瓶的使用:

①打开减压阀前应当擦净钢瓶阀门出口的水和尘灰。钢瓶使用完,将钢瓶主阀关闭并释放减压阀内过剩的压力,须套上安全帽(原设计中无需安全帽者除外) 以防阀门受损。取下安全帽时必须谨慎小心以免无意中打开钢瓶主阀。

②不得将钢瓶完全用空(尤其是乙炔、氢气、氧气钢瓶),必须留存一定的正压力。

③气体钢瓶必须在减压阀和出气阀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涉及有毒气体时应增加局部通风。

④在使用装有有毒或腐蚀性气体的钢瓶时,应戴防护眼镜、面罩、手套和工作围裙。严禁敲击和碰撞压力气瓶。

⑤氧气钢瓶的减压阀、阀门及管路禁止涂油类或脂类。

⑥钢瓶转运应使用钢瓶推车并保持直立,同时,关紧减压阀

6.离心机

在固液分离时,特别是对含很小的固体颗粒悬浮液进行分离时,离心分离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途径。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在使用离心机时,离心管必须对称平衡,否则应用水作平衡物以保持离心机平衡旋转。

(2)离心机启动前应盖好离心机的盖子,先在较低的速度下进行启动,然后再调节至所需的离心速度。

(3)当离心操作结束时,必须等到离心机停止运转后再打开盖子,决不能在离心机未完全停止运转前打开盖子或用手触摸离心机的转动部分。

(4)玻璃离心管要求较高的质量,塑料离心管中不能放入热溶液或有机溶剂,以免在离心时管子变形。

(5)离心的溶液一般控制在离心管体积的一半左右,切不能放入过多的液体,以免离心时液体散逸。

7.注射器

使用注射器时要防止针头刺伤及针筒破碎而伤害手部,针头和针筒要旋紧以防止渗漏。用过的注射器一定要及时洗净。无用的针筒应该先毁坏再处理,以防他人误用。

8.冰箱和冰柜

实验室中的冰箱均无防爆装置,不适用存放易燃、易爆、挥发性溶剂。

(1)严禁在冰箱和冰柜内存放个人食品。

(2)所有存放在冰箱和冰柜内的低沸点试剂均应有规范的标签。

(3)放于冰箱和冰柜内的所有容器须密封,定期清洗冰箱及清除不需要的样品和试剂。







(十)仪器安全制度管理

一、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与操作

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2.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3.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4.每台仪器都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5.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6.严禁用实验室电脑打开任何其他无关网站,否则使用人负全责,同时严禁擅自使用U盘等设备拷数据,应上传网盘或联系平台使用专用的设备拷贝数据;

7.完成实验后整理好桌面,将垃圾扔到垃圾桶内,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实验相关的试剂(包括常规试剂和有毒试剂等)一律自行处理,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

8.凡经过载或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二、仪器设备周转

1.仪器设备借出或移出实验室使用,必须经过负责人同意并按《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办理一切手续,而仪器设备返回实验室时,应确认恢复到准用水平,方可使用。

2.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全仪器设备调配,按调配单办理交接手续。

三、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4.仪器、设备需要维修时,由使用人填写测量设备维修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上级主管批准后,及时送生产厂家或具有相应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维修。

5.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十一)卫生工作制度

1.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2.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3.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

4.实验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5.实验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洁干净,放回指定位置,化学药品归还,不得滞留现场。

6.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验室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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