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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大学学校研究生会改革情况(自评公开)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23-11-22 作者: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26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4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4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2年11月14日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否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否



二、《西湖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西湖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西湖大学研究生会(英文译名为“Graduate Association of Westlake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GAWU”)是西湖大学研究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代表和维护全校研究生的权益,表达研究生的意愿,接受全体研究生的监督。

第二条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西湖大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校团委及校学生事务部的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本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会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会按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学术引领为特色,建设综合研究型组织,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本会代表全体研究生的权益,表达研究生的意愿,面向全校研究生开展工作,接受广大研究生的监督。促进研究生涵养求知、探索、厚德、担当的品质,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的拔尖创新西湖研究生,实现共同进步。

第五条本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引导广大研究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提高研究生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和公民意识,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二)参与学校治理,维护广大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注重本会会员之间、师生之间、本会与学校各部门的协商对话;

(三)组织广大研究生开展以丰富全体研究生精神生活和课余生活为目的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学术研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各专业学科交流,全方位提升研究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素养与公共服务意识,致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及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型人才;

(四)加强与各国、各地区的研究生组织和其他社团的工作联系。

第六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七条本会承认和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浙江省学生联合会、杭州市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 员

第八条凡就读于西湖大学的全日制在校中国籍研究生,在承认本章程的前提下,均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质询、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

(二)积极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各项活动,支持本会的各项工作;

(三)参加本会各种机构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服务;

(四)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集体和其他会员的合法权利。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一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广大研究生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公共事务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二条研究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提议,经研究生会委员会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并经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提前或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学期。

第十三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级、院级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代表经各推荐单位民主推选产生。

第十四条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程序、有效票数等具体事项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

第十五条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职权包括:

(一)审议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和修订本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研究生会委员会;

(五)其他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十六条研究生会委员会是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研究生帮助和监督研究生会的工作。研究生会委员会向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研究生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八条研究生会委员会的职权包括:

(一)在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研究生代表大会;

(三)审议和批准研究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会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必须由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

第二十条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各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校学生事务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

第二十一条研究生会主席团是研究生会的执行机构,主席团会议定期举行,讨论、布置各院系工作。

第二十二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研究生会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设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1个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第二十三条研究生会主席团聘请校团委专职团干部担任研究生会秘书长,秘书长代表校团委列席研究生会工作会议,指导研究生会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研究生会主席团的职权包括:

(一)执行研究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会委员会的决议,对外代表西湖大学研究生会;

(二)审议、制订研究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主持日常工作;

(三)决定聘任研究生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章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本会根据日常工作需要,设置研究生会工作部门,在研究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主席团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或减少工作部门;各部门工作人员数量不超过6人,设负责人2至3人。

第二十六条研究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领导基础上的执行主席负责制,对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七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学业优良、作风务实的学生。

第二十八条研究生会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学生事务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九条建立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学院研究生会委员会是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学院研究生会委员会根据具体需要设立相应机构,贯彻执行研究生会的决议,遵守研究生会章程。

第三十一条学院研究生会委员会的章程、条例及机构设立、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主要干部名单等须报校研究生会备案。学院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来自各实验室,换届选举或召开院系级研究生代表大会需向校研究生会提交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能举行。

第三十二条学院研究生会委员会接受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和校研究生会的领导。校研究生会有帮助指导学院研究生会委员会开展工作的责任,学院研究生会委员会有积极支持参与校研究生会工作的义务。

第六章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西湖大学研究生代表大会。本章程经研究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杭州市学生联合会章程》。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4

研究生会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设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1个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2

办公综合部

4

1. 研会公共网页、邮箱的运营及管理; 2. 研会活动用品的采购与财务管理; 3. 研会活动的海报设计、宣传;4. 研会各项会议、活动的的记录、整理及总结

3

活动执行部

6

1. 研会活动的策划与管理; 2. 活动现场的物品布置与人员安排; 3. 活动现场执行; 4. 活动后完成效果评估、活动报告。

4

权益保障部

6

1.关注学生生活安全与心理健康;

2. 收集、整理、传递维权信息; 3. 建立维权信息上报及反馈通道; 4. 开展传统节假日民俗体验活动。

5

发展联络部

6

1. 接待上级学联单位、其他高校研究生会到校交流; 2. 开展研究生会内部培训、团队建设; 3. 负责研究生会的对外宣传工作; 4. 组织研会外出学习交流。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1

陈淑华

中共党员

生科院

2020

/

2

杨开创

中共党员

工学院

2021

/

3

崔祯

共青团员

理学院

2020

/

4

陈泽耀

共青团员

工学院

2020

/

5

卢奕含

中共党员

工学院

2021

/

6

杨武璋

共青团员

理学院

2020

/

7

苏雄飞

中共党员

工学院

2021

/

8

孙灏舟

中共党员

理学院

2022

/

9

周岩

共青团员

生科院

2021

/

10

廖雨潇

中共党员

生科院

2022

/

11

王希

中共党员

生科院

2022

/

12

刘云昊

共青团员

理学院

2022

/

13

费筱

中共党员

工学院

2022

/

14

郭放

共青团员

工学院

2021

/

15

金书亦

共青团员

生科院

2022

/

16

柳伟

中共党员

理学院

2022

/

17

徐千清

共青团员

生科院

2022

/

18

陈城

中共党员

生科院

2022

/

19

罗婷

共青团员

理学院

2022

/

20

靳然

预备党员

工学院

2022

/

21

曹骏辉

共青团员

理学院

2019

/

22

胡诗佳

共青团员

生科

2020

/

23

陈畅

共青团员

生科院

2022

/

24

王颖超

中共党员

理学院

2022

/

25

赵瑜佳

中共党员

工学院

2022

/

26

关傲聪

中共党员

工学院

2022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的组成

西湖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由4名成员组成,从5名主席团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

(二)主席团候选人的名额构成

经校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第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5人,根据我校研究生会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候选人名额做如下划分:生命科学学院1名、理学院1名、工学院1名、校研究生会2名。各主席团候选人为大会当然研究生委员候选人,由各单位推荐产生。

学校团委、学生事务部对主席团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报学校党委及上级学联审核通过后,正式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三)主席团候选人推选标准

1.需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满足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要求,原则上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不在计划毕业学年;

3.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

4.学习态度端正,学有余力,学业优良,上一学年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5.作风务实,群众基础扎实,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服务的觉悟和能力,热爱研究生会工作;团结友爱,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地开展工作;

6.担任过学生组织的骨干,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有较突出业绩者,优先考虑。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西湖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本科高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杭州市学生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二、西湖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由西湖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

三、经校党委和市学联批准,西湖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由4人组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为5人,差额1人;西湖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由9人组成,委员候选人为12人,差额3人。主席团成员及委员会委员均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当选的主席团成员为研究生会委员会当然委员。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及委员候选人经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选举由大会主席团领导,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负责选举的具体工作。监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筹备委员会在代表中提名产生,并提交大会表决通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及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五、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六、划写选票一律用黑色钢笔或水笔,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晰。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在后面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画“○”。不按规定划写符号,或符号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本次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能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投票的顺序和线路按大会执行主席指定进行,并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

九、代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选举时,如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按规定的差额比例可以从得票多的其他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十一、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选举时,如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https://dq.westlake.edu.cn/info/1152/1830.htm

2022年11月15日,西湖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在云谷校区行政楼报告厅举行。杭州市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洪煜璐,西湖大学党委副书记孙幼幼,西湖大学党群工作部主任、校团委书记林男,西湖大学学生事务部常务副主许紫岳,以及来自生命科学学院、理学院、工学院的46名代表参加本次大会。

会上,学校党委副书记孙幼幼对大会代表们提出了三点希望:牢记嘱托,引领西湖青年强信念;服务大局,带领西湖青年共成长;激扬理想,感染西湖青年逐梦青春。同时,也寄语同学们作为博士生的桥梁和纽带,要不断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动员西湖青年、西湖引领青年、服务西湖青年中继续发挥关键作用。

第二届研究生会执行主席李玉聪同学做题为《勇毅前行,为建设成为更好的西湖大学奉献青春的力量》的工作报告,总结了第二届研究生会一年以来在搭建品牌、服务同学、丰富校园文化等各方面开展的工作,并在理论学习、权益维护等方面对未来一年学校研究生会的工作提出了展望。会议还通过了《西湖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订草案)》,进行了西湖大学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等。

会上,5位主席团候选人依次进行竞选演讲,全体代表投票选举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最终,杨开创、陈淑华、周岩、崔祯等4位同学当选为西湖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会议还选举产生马昭懿、王希、关傲聪、李静一、杨开创、陈淑华、周岩、黄晓燕、崔祯等9位同学当选为西湖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构成

经校第二届研究生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校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本次校研代会的正式代表46名,根据各学院学生数、实验室数及校研究生会情况,代表名额做如下划分:生命科学学院20名、理学院8名、工学院13名、校研究生会5名,由各单位推荐产生。

大会筹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单位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成为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并确定正式代表名单。

(二)代表的资格条件

校研代会代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西湖大学正式学籍的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关注学校建设,关心同学的正当权益,热心参与校园活动,有一定建言献策能力;

4.支持和关心校研究生会工作,会议期间能够保证全程参与校研代会所有议程,并认真参与讨论和选举工作,能够积极倾听和搜集广大研究生的意见建议,向大会筹委会反映。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西湖大学研究生会述职评议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贯彻团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规范研究生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履行好研究生会工作职责,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 4号)、《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中青联发[2022] 4号)《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21] 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述职评议对象为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校级评议会组成人员以普通学生代表为主,学生事务部(校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

第四条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末或下学期初。

第五条述职评议在校党委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章、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章 述职评议内容

第六条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对评议对象全面客观地综合评价。

(一)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向广大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二)道德品行。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能够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够自觉把学习放在首位,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在党委的全面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方面服务同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

(五)纪律作风。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与《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作风务实,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

第三章 述职评议程序

第七条述职采用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相结合的方式。

(一)书面述职。述职人需提前提交书面工作总结,总结材料要从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理念、指导思想、履职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展开,应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

(二)现场述职。述职人向述职评议大会现场述职汇报,现场述职要密切结合学生会(研究生会)职能定位,应重点突出、总结成效、找准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第八条述职评议大会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评分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第九条述职人得分由学生代表评分、校团委评分两部分构成。

第四章 述职评议结果


第十条述职评议会对评议对象的述职内容综合评价,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其中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9分—80分为良好;79分—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研究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好”及以上的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十二条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无法正常完成学业、工作不合格、违纪违法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要予以劝退、免职。

第十三条所有评议结果由校团委统一归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共青团西湖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戴园园

暂由校团委书记指导工作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周希辰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浙江 省学联秘书处邮箱:zjsxlmsc@163.com 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 箱: xuelianban@126.com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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